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第五轮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关于第五轮聘岗工作专任教师绩效岗位聘任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在个人申报及学院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学院召开了岗位评审聘任委员会会议,并以投票形式表决。
根据学校要求,现将《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绩效岗位拟聘名单》补充公示两天,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4日。名单详见附件1。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办公室反映意见和情况。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受理联系人:姚春光,邮箱:55770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