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2020年本科学生
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报通知
学院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学校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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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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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奖学金申报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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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
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对象为本学年被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注意: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相关条款要求执行。
其中申报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体育成绩要求为:二年级、三年级学生评奖学年内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四年级学生评奖学年内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
三、申报名额和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拨。
艺术设计学院名额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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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2名 |
每人8000元, 全校另设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不占学院指标。 |
国家励志奖学金 36名 |
每人5000元 |
国家助学金一档48名 国家助学金二档92名 |
一档每人4500元 二档每人2700元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34名 |
每人6000元 |
四、申报注意事项
1.请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和上报相应审批申报表。申请截止时间:
国家奖学金10月16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23日;
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10月30日。
2.学院评审后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请裁决。
五、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国家助学金参评为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1.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上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成果不受参评年限制,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成果获得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其中,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参评者,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
4.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送交地址艺术楼309。
如有疑问,请联系:冯老师。
联系电话:28008581,手机:13336643724。
2020年10月13日
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