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2332
艺术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2〕132 号)、《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普通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经学院审核,现将《艺术设计学院2024届本科生科研作品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5日。如有异议,请到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28008593。
附件:2024年艺术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
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