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2023年度关于给予以下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2024-03-08 294

一、公示对象: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学生

二、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领导、学院办公室反映意见和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三、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地反映问题。

四、公示时间:2024年3月8-2024年3月11

五、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28008624

    邮箱:2467497067@qq.com


           【红头表彰文件】2023年度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关于给予以下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pdf


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3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