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艺术设计学院2020级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公示

2023-11-29 3279

艺术设计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6)13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艺术学院2020级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29日起到2023年125日止,共7天。

如有异议,请到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28008594。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分汇总(202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