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2 355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公示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1-28008625,短号:672121,电子邮箱:creams@yeah.net。
附件:艺术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预备党员拟转正名单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