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关于2025年度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

2026-05-11 1871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经学生自主报名,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下列同学申报学校2025年度专项奖学金(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意见,受理电话:28008581,邮箱:1149304783@qq.com。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