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公示

2024-09-24 281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的精神,按照研工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讨论、辅导员审核等程序,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8008594、28008581;联系人:姜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