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19〕155号),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2021年11月18日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拟聘任黄本亮等2人为我院相关专业的硕士生校外合作导师,拟聘任高慧慧等9人为我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现将拟聘任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位委员会秘书处反映,联系电话28008578。
艺术设计院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拟聘任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