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好生活、我的梦”教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王普 签发人: 信息来源:工 会 发布日期: 2019-04-24 16:07 浏览次数:230
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校工会、校教职工摄影协会将联合举办“迎国庆”教职工摄影大赛活动。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我的梦”
二、参赛对象
全校工会会员
三、作品要求
1.切合主题,健康高雅,展现祖国大好河山,展示商大美丽校园风光,记录我校教职工为了梦想在工作、学习和业余生活中感人风采和生动有趣的瞬间。
2.投稿作品要求是2018年至2019年8月期间创作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已有发表的作品。
3.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经过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禁止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凡经处理的图片须同时提供原始图片。
4.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总数不超过2件,单幅和组图均可,组图作品不得超过4幅。
5.投稿参赛的作品以JPG格式为主,文件大小不小于2兆。作品文件标注统一按“作者单位(学院)+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方式命名。此外,创作作品拍摄地点、拍摄器材以及作品名称用word文档另作说明,并与图片文件一起提交。
四、投稿方式和截稿日期
1.参赛作品电子稿发送到QQ邮箱:702426224@qq.com。
2.作品征集截稿日期:2019年8月31日。
3.咨询电话:28877095 651080。
五、作品评选
即时校工会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按照不超过参赛作品三分之二的规定,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并发放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所有入围的优秀作品将在校园展出。
六、有关申明
所有参赛作品一旦上交,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校工会拥有作品的展览、宣传、使用、收藏的权利。如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作品一经上传即视为作者同意并自愿遵守大赛征稿规定。
校工会、校教职工摄影协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