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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 2020-05-29 阅读: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
( 发布日期:2020-05-29 阅读:次)

关于举办第八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至11月举办第八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我的校园·我的家”
       家与校园不仅是空间上的存在,更多承载着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精神的寄托。鼓励用镜头记录值得回味的生活印记和温暖瞬间,凝聚抗疫力量,以大学生的视角传递人间真情与正能量。作品可以是对客观世界的观察思考,主观情感在影像中的诠释,也可以是对某种情感的沉浸。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教育专业委员会
       媒体支持单位:青年时报、都市快报 
       竞赛下设:竞赛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三、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微视频组。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留学生组不分类别。
      (二)参赛对象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20届毕业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的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其他专业的学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
       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的本专科留学生。
      (三)投稿细则
       各组别均不接收个人投稿,各参赛院校通过校内竞赛选拔后在指定网站上注册参赛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
       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留学生组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0秒~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须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评比和奖项
      (一)评分方式 
       评比分初赛和复赛两轮进行,初赛评选采用专家网评方式进行,评选出进入复赛的作品。进入复赛的作者须参赛者本人或由被委托人参加答辩。答辩要求参赛者介绍作品构思、创作过程,进行作品原创性阐释和作品自我评析,回答专家提问,静态影像作品每件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微视频作品除去播放作品时间后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初赛成绩与复赛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按照总评成绩的得分排序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奖次,经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二)奖项设置
       分组按类设奖,获奖数量分别占各组(某类)作品投稿量的20%左右,且各组中某类作品的获奖总数不得超过40件;各组(某类)一、二、三等奖数量约占获奖作品数量的20%、30%、50%。
      (三)评分标准
       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五、特别说明
      (一)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二)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微视频的主体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
      (三)在答辩时由学校统一提交作品原始影像电子文档和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影像文件,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在答辩时需提供作品底片验证。
      (四)竞赛组委会及竞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七、申诉和处理
       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参赛作者,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学生所在高校,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初评、复评结束后分别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参赛院校或个人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行为等情况后,可以向竞赛委员会进行申诉。申诉报告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并且要有申诉者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诉复核后进行裁定。
九、日程安排
       2020年9月13日,截稿;
       2020年9月16日,完成院内选拔赛评选,公示选送省级;
       2020年10月中旬,完成初赛评选,公示进入复赛答辩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下旬,举办复赛答辩(答辩形式待定);
       2020年11月上旬,公示获奖名单,公布获奖结果;
       2020年11月中旬—12月,通过网络和纸质媒体进行获奖作品推介,颁发荣誉证书。
十、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nanhuxueyuan@163.com

       联系人:吴老师  83646160
       大赛官方答疑、培训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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