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1617
院内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公开答辩,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拟新增推荐下列2名同学为2023-2024学年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受理电话:28008581、28008594、28008624。
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月11日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