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商大研〔2018〕193号《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和浙商大艺术学院〔2021〕6号《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个人系统申请与填报、硕导准入条件比对与审核,经学院学位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现将拟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28008578。
附件:2024年拟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
2024-06-22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对普通高等学校教材选用的工作要求,学院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计划选用的专业教材(含自编讲义)开展审核工作。经审核排查,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拟选用以下教材(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
如对选用教材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致电或致函学院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28008592
邮 箱:y...
2024-06-18
根据学校工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温从儒为“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2024-06-12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6月17日。
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6月17日16:00 前向姚老师反映,电话:28008576,邮箱:dewray@zjgsu.edu.cn。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征求意见、支委会酝酿,拟将於佳敏等30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9日。
公示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1-28008625...
2024-06-03
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综合审查,拟将林盈盈等20名同志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日。
公示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
2024-05-27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经教职工个人报名、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冯炜、王丽云2人为2024年度校优秀教师拟推荐人选,确定姚春光为2024年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5月13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电话:28008576,邮箱:55770561@qq.com。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2024-05-08
艺术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2〕132 号)、《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普通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经学院审核,现将《艺术设计学院2024届本科生科研作品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5日。如有...
2024-04-29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经本人递交申请书,所在班级团支部择优推荐,院团委确认,支委会研究票决,以下同学被确立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如有信息错漏或不实,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领导、学院办公室反映意见和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二、要求:实事求...
2024-04-28
院内各班级:
根据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报名,评委审议,拟推荐下列同学申报学校2023年度本科专项奖学金(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7日至5月1日,若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意见,受理电话:28008581,邮箱:1149304783@qq.com。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7日
2024-04-26
艺术设计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6)13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到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28008593。
2023-2024-2艺术学院2020级创新创业学分审核汇总表公示
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
2024年...
2024-04-24